[編者按] 為了紀念深圳特區建立30周年,總結三十年來深圳改革開放的經驗、先行先試的做法,分析深圳下一步發展的難題、機遇,謀劃深圳未來發展的思路、措施、步驟,人民出版社與深圳市委宣傳部、深圳市社會科學院聯合推出《深圳改革開放研究叢書》。《叢書》精心篩選出10本著作在深圳特區成立30周年之際出版。市委常委、宣傳部長王京生親自為《叢書》作序,對研究成果給予充分肯定,并希望有更多的人投身到深圳改革開放問題研究中去,認真總結深圳改革開放的偉大意義、巨大成就、成功經驗和前進方向。我校查振祥教授的著作《深圳企業實施“走出去”戰略研究》入選并位列第三名。
查振祥教授的著作《深圳企業實施“走出去”戰略研究》研究了深圳以華為、中興通訊為代表的16家大企業和眾多中小企業實施的“走出去”戰略,以及由此帶來的深圳產業轉型升級、總部經濟發展和經濟模式的轉變,研究了深圳的產業環境和資本市場環境對企業實施“走出去”戰略的推動作用。《深圳企業實施“走出去”戰略研究》全書40萬字,以下是著作概要。
[著作概要]
2007年4月5日深圳市委市政府召開的全市企業“走出去”工作會議強調,“大力實施‘走出去’戰略,是一條不走不行、必須要走、一定要走好的發展之路。我們一定要進一步解放思想、搶抓機遇,奮力拼搏、開拓創新,勇當國家實施‘走出去’戰略的排頭兵。”要從事關發展全局的高度來審視、思考和推動“走出去”工作,切實把“走出去”作為深圳城市發展的重大戰略來抓。
一、深圳企業向境外市場的拓展
深圳企業向境外拓展經歷了起步、調整、提高三個階段。
起步階段(1983—1990年):以市屬大型國有企業在香港設立貿易公司和窗口公司為主,1988年深圳國際工程公司拉開我市對外勞務合作帷幕。
調整階段(1990—1998年):市政府改組部分駐外企業領導班子,撤消一批規模小、效益差的企業,通過清理整頓,駐港企業從最高峰107家減少到1996年53家。
發展階段(1999年至今):國家實施“走出去”戰略,鼓勵有實力、有條件企業向境外拓展,出臺了一系列資金、外匯等扶持政策鼓勵企業向境外拓展,逐步放寬對外投資管理、下放權力、簡化程序,由審批管理向核準制轉變,開始構建“走出去”支持服務體系。我市全面貫徹實施“走出去”戰略,在投資主體多元化、鼓勵發展境外加工貿易、支持境外研發中心建設等方面開展大膽探索,促進我市對外直接投資、工程承包和勞務合作快速發展,境外投資項目和投資總額及工程承包、勞務合作額呈現連續增長的態勢。
1、深圳向境外拓展典型企業
華為技術有限公司從1994年開始開拓國際市場,華為在全球40多個國家建立了市場分支機構,在美國達拉斯、印度班加羅爾、瑞典斯德爾摩以及俄羅斯莫斯科等地建立了研究所。2006年華為國際市場收入達到55億美元,超過國內市場收入達到65%。
中興通訊公司從1995年開始進行境外投資的探索,2003年,中興國際化戰略開始向縱深發展,產品新進入13個國家,在10個國家新建了海外維護處。2006年,中興通訊公司國際市場收人達到13億美元,占公司總收人45%。在2007年上半(ban)年152.32億的銷售收入中,海外收入已經占(zhan)據52.3%,比去年(nian)同期增長99%。
1989年,招商銀行試辦離岸業務,開始探路海外金融市場。1992年,招商銀行香港代表處成立,2002年8月,香港分行開業,同年10月紐約代表處成立。而此前2月,招銀國際金融有限公司在香港組建,并于2003年11月獲香港證監會批準在香港開展投行業務。2007年,招商銀行設立紐約分行。
康佳通過設立分公司、設置商務代表處、海外建廠,以及建立客戶聯盟等多種方式,初步形成了能夠滿足全球化戰略的市場運營體系。目前,公司的海外業務已拓展至南亞、東南亞、中東、澳洲、非洲、歐洲和美洲等80多個國家和地區。
2006年能源集團決定將(jiang)月亮灣電廠和(he)珠海洪灣電廠各一臺小燃油發(fa)電機(ji)(ji)組拆除進(jin)行技術改造升(sheng)級,然(ran)后(hou)利用改造升(sheng)級后(hou)的(de)機(ji)(ji)組在(zai)加納投資(zi)(zi)建設新的(de)發(fa)電廠,這樣不僅(jin)實(shi)現了去境外投資(zi)(zi)的(de)目的(de),也達到了降低國內燃油發(fa)電機(ji)(ji)組的(de)目的(de),一舉兩(liang)得。
自1980年創立伊始,中集集團就確立了公司外向型的經營戰略,從第一臺集裝箱的生產下線,到2006年公司實現年出口銷售額超過40億美元,在全世界(包括中國)擁有40余家全資及控股子公司,在北美等地建立生產基地和銷售服務網絡。
創新投公司(si)是(shi)運用資(zi)本經營品牌拓展國際市(shi)場的(de)類(lei)型。創新投公司(si)管(guan)理(li)的(de)基金(jin)規模達到(dao)12個億,近年來在(zai)國內外投資了135個(ge)企業,2007年(nian)全年(nian)完成50個以上的投資。從歐洲一直到(dao)中東、以色列、東亞、美國都(dou)有(you)分部,有(you)采取(qu)公司制(zhi)的方式,有(you)采取(qu)合伙制(zhi)的方式,各種類型(xing)都(dou)有(you)。創(chuang)新投公司在國內15個(ge)城市(shi)已經(jing)建立起(qi)20多個區域性基金和引導性基金。近(jin)年來創新投公司(si)投資的(de)項目有29個在(zai)境內外資本市場上(shang)市,其(qi)中有(you)24個(ge)項目(mu)是(shi)在境外(wai)完成上(shang)市(shi)的,2007年上市投資項目(mu)數量達(da)到10個(ge),其(qi)中(zhong)5個在境外上市,有5個(ge)在境內實現上(shang)市。
2、深圳企(qi)業向(xiang)境外(wai)拓展總體規模
到2006年底,全市共有經批準設立且運作正常的境外企業和機構達到400多家,累計協議投資總額近20多億美元,我市境外企業和機構遍布5大洲70多個國家和地區。1993-2006年,我市對外工程承包和勞務合作累計合同額150億美元,營業額100億美元。
二、深圳企業向境外拓展過程中遇到的一些問題和障礙
深圳企(qi)業向境外(wai)拓展總體上還處于(yu)初(chu)級(ji)階(jie)段,現階段深圳企業采用貿易途徑以及投資建廠等方式實施“走出去”戰略的較多,以資本運營模式(主要是收購兼并、股權置換、境內外上市等方式)進行的較少。
深圳(zhen)企業向境外拓展過程(cheng)中遇(yu)到的一些問(wen)題和障礙集中(zhong)在以下方面:
1、項目審批核準難度大,國外投資項目審批核準更是難上加難
在國外投資(zi)項目,需要國家發改(gai)委(wei)、商務部、外匯管理(li)局(ju)等(deng)眾多管理(li)機構(gou)審批,手續(xu)相當(dang)煩瑣。
1. 2、企業層面與東道國或者異地的政府溝通渠道有限
企業在進行境外運營的過程中,經濟因素并非唯一的要素,與當地政府的溝通交流也是非常關鍵的問題。在實際的投資、收購兼并、股權置換、境內外上市過程中,企業層面與東道國或異地政府方面的溝通渠道有限。典型的如中海油并購優尼科事件中,美國各種政治勢力這一非經濟因素成為中海油競購失利的主要原因。
2. 3、本土金融中介服務機構對企業資本運營支持力度相對欠缺
在諸多成功的大型資本式投資擴張案例背后,我們時常會發現美林、高盛、摩根等投行巨頭以及四大國際會計師事務所等的身影。中國企業的全球化戰略,深圳企業的全球化、區域化布局無疑也需要金融服務業的大力支持,需要具有國際視野的高質素本土中介服務機構隊伍的支持。目前來看,本土中介服務機構隊伍對于企業進行以資本為主導的對外投資活動支持力度相對欠缺。
4、信息反饋機制不健全,導致一些影響資本運營成敗的深層次因素難以控制
影響企業境外運營成敗的因素很多,除了企業長期的規劃、時機的把握、投資對象、地點的選擇、談判對向等因素外,還有一些隱性因素,如法律障礙、東道國工會或行業協會干預、地方政府利益糾紛、專利陷阱等。由于不少企業在對東道國文化、法律、商業環境、工會權力、地方利益協調等方面信息收集、反饋和分析能力欠缺,往往就面臨著較大的投資黑洞風險。
5、貿易摩擦接連不斷
最近兩三年,深圳企業在“走出去”過程中,遭遇的貿易摩擦已由最初單一的反傾銷,轉變為反補貼、保障措施、特保措施、技術壁壘、紡(fang)織品設限、美國337調查等多種摩擦形式與反傾銷結伴而來。目前,深圳多家涉案企業正在為應對美國337調查而積極備戰。有一家企業就同時卷入了反傾銷、反補貼和337調查三種貿易摩擦。西班牙“燒鞋事件”,俄羅斯驅趕中國商人風波,都是貿易摩擦的表現。
6、法律問題嚴重阻礙企業拓展
包(bao)括知(zhi)識(shi)產權在(zai)內(nei)的(de)法律問題嚴(yan)重(zhong)阻礙了深圳企業在(zai)境外投資的(de)開(kai)拓和發展(zhan)。深圳的一些民營企業技術積累和開發能力薄弱,普遍通過仿制國外的產品打市場,而仿制別人的產品涉及到知識產權保護問題,因此早就引起外國企業的注意。中國入世使對方等到了機會,立即抓“小辮子”發難。
不同的法律體系,對深圳企業境外拓展約束條件也更嚴格。招商銀行于2006年6月啟動紐約分行籌備申請工作,2007年1月正式向美聯儲和紐約州銀行廳提交申請報告,2007年8月獲得紐約州銀行廳有條件的批準,其條件就是必須事先獲得美聯儲的批準。而美聯儲在法定180天審查期到后,通知招商銀行需要延長180天的審查期,并不時補充美聯儲所需要的資料。在整個紐約分行籌建申請過程中,招商銀行遇到過諸多難題。
三、促進深圳企業向境外拓展的對策
深圳企業“走出去”,向境外拓展,是深圳企業全面轉型和提升的過程,是企業運營體系全面再造的過程,不僅僅包括做成幾筆國際貿易、完成幾個海外銷售大訂單,或者是在海外投資建設幾個工廠、設幾個辦事處,或者完成一兩件轟動的海外并購,“走出去”的實質是構建全球化的運營體系、打造世界級的領先企業。
為促進深圳企業“走出去”,向境外拓展,全面轉型和提升,我們提出以下對策:
1、打造“走出去”的基礎
任何企業的全球化發展都不會一蹴而就,必須要經過創業階段、積累階段,最后才能“走出去”。即使經過了創業和積累,企業有了一定的行業知名度、產業優勢和外匯資金積累,“走出去”也不是一時興起、心血來潮的生意沖動。“走出去”是一個長期的國際化戰略的規劃和實施過程,是企業未來的全球化生存方式。深圳企業在“走出去”向境外拓展的時候,要完成以下轉型和提升:國際化運營和管控模式;全球化的商業模式;國際化的人才儲備;殷實的資本儲備;豐富的知識儲備;加強技術創新,掌握業務全球化話語權的鑰匙。
2、承諾、信任和尊重海外文化
“走出去”實現跨國兼并是勇敢者的游戲,海外并購的成功,國際化運營平臺管理的最大挑戰——是在不同文化背景下,如何融合和融洽地工作,能否發揮不同文化下業務單元各自最閃亮的部分,而不是相互磨蝕和抵消。
3、改變單打獨斗現象,發揮企業群體作用,建立“走出去”服務平臺
深圳企業走出去要改變單打獨斗現象,發揮企業群體作用。深圳企業走出去可采用兩種方式,一種是“聯動式”,一種是“產業集群式”。“聯動式走出去”是指,由大企業牽頭,各有關行業企業配套,共同“走出去”,在境外設廠、設立研發中心、建立戰略聯盟,形成產業規模和產業配套優勢。“產業集群式走出去”是指,由行業協會牽頭,同一行業的企業共同“走出去”,形成產業集群優勢。具體方式是與境外產業建立聯合機制,促進交流合作,由行業協會組織企業在境外開發集中式發展的區域。
啟動“走出去”服務平臺和促進體系建設,積極創新“走出去”的方式,要緊密結合深圳產業發展需要推動企業“走出去”,建設境外經濟貿易合作區,打造深圳企業海外發展的營運平臺是一個很好的方式。
由政府搭建平臺,企業組成“聯合艦隊”,采取“集團軍”形式“走出去”,實行園區綜合開發,既能實現深圳企業利益共享,體現深圳企業的整體影響力,又可避免單打獨斗,增強企業開發實力和防范境外投資風險的能力。根據我市《關于大力實施走出去戰略的決定》,我市將重點建設1至2個深圳境外經貿合作試驗區,為我市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搭建海外發展平臺。這是我市積極配合響應商務部在境外建設經貿合作區的號召,實施我市“走出去”戰略的重要舉措,也是促進我市產業結構調整、拓展發展空間、開發利用境外資源的一個具體行動。
4、健全政府(fu)服務體系
根據深圳(zhen)企業(ye)在國外發展經驗(yan),“走(zou)出去”的(de)(de)主體(ti)(ti)雖然是企業(ye),但企業(ye)要成功(gong)實(shi)現對外投資擴張,離不開政府在服務(wu)體(ti)(ti)系、法律法規等(deng)方(fang)面(mian)的(de)(de)有力支持。在走(zou)出去的(de)(de)過程中,可借鑒(jian)新加坡的模(mo)式,成立專(zhuan)業(ye)的政府服務機(ji)構,專(zhuan)職于幫助企(qi)業(ye)拓展對外投資(zi)擴張活動,服務機(ji)構可有效開(kai)發和(he)利用(yong)好各(ge)類資(zi)源,逐(zhu)步建(jian)立起完善的對(dui)外投資(zi)服務網絡。統一制定企業對(dui)外投資(zi)的有(you)關戰略規(gui)劃(hua)與方針政策,及時協調各相關職能部門的工(gong)作,為(wei)深圳對外(wai)(wai)投資企(qi)業提(ti)供包括政治(zhi)、經濟、市(shi)場、政策、法律、外(wai)(wai)匯、金融等多(duo)方面的指引和服務。
在成立專門的對(dui)外投資管理機構(gou)基礎上(shang),同時(shi)建立跨部門(men)的領導協調機制(zhi),建立由對外(wai)投資(zi)管理機構、市發改委、市商務局、市外辦、市財政局、人行深圳分行、外匯管理局、市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等部門參加的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開會議,及時溝通信息,提出階段性的工作計劃,共同研究和協調處理實施對外投資戰略中所遇到的問題,幫助企業健康發展和規避風險,并根據情況提出制定相關法規、政策的建議。
在企(qi)業品牌推(tui)廣、產(chan)業集群腹(fu)地擴張、對外(wai)信息交流、人才交流、文化交流等諸(zhu)多方面要建立集中的(de)服(fu)務平臺,充(chong)分(fen)利用好政府的(de)服(fu)務窗口,為(wei)企(qi)業實施(shi)“走出去(qu)”戰略(lve)提供更(geng)便捷(jie)、更(geng)經濟、更(geng)有效(xiao)的(de)途(tu)徑。為企業提供一流水平的經貿信息、法律顧問、商事認證、市場拓展、品牌培育、經貿交流和國際展覽等服務項目,為企業“走出去”提供直接、高效的公共服務。
5、完善財政、金融、稅收政策
利用財政政策對拓展境內外投資的企業進行一定額度的貸款貼息,減輕企業負擔;還可以建立專項發展基金,用于鼓勵和支持各類企業開拓國際國內市場。
借鑒國際經驗,向對外投資企業提供稅收優惠,以及消除國際雙重征稅等,包括對簽有雙邊稅收協議的國家的投資,東道國所提供的稅收優惠與減免,母國不再征收抵補稅,對海外投資收入減免稅收,允許海外投資企業實行虧損提留制度等。
此外,可推廣實行產業導向的稅收政策,對國家規定和市政府規定鼓勵的投資產業如深圳市的四大支柱產業等實行特殊的對外擴張稅收優惠政策等。
在企(qi)業(ye)進行(xing)跨(kua)區域、跨(kua)國別的(de)(de)資本運營過程中,過橋貸款(kuan)、融(rong)(rong)資擔保(bao)(bao)、聯合融(rong)(rong)資、項目融(rong)(rong)資、跨(kua)境銀行(xing)貸款(kuan)以及信用(yong)擔保(bao)(bao)服務、風(feng)險投資、股(gu)權投資等金(jin)融(rong)(rong)服務方式及金(jin)融(rong)(rong)創新產品的(de)(de)利用(yong)起到非常重要的(de)(de)作用(yong)。政策性金(jin)融(rong)(rong)支持(chi)將提升企(qi)業(ye)資本運營擴張的(de)(de)能力(li)。盡快(kuai)建立起對外(wai)投(tou)資保險制(zhi)度(du),促進對外投資企業加強與風險投資公司、保險公司的聯系,建立風險共擔機制,幫助企業防范和化解對外投資風險。
6、為金融企業“走出去”提供支持
金融企業“走出去”,是對工商企業“走出去”的支撐。銀行監管等政府部門要加強與東道國政府的協商對話,促進對方監管部門減少對中資銀行機構準入的非審慎性限制,提高市場準入審批效率。要把握好我市金融開放和引進外資銀行的進度和尺度,尤其是在華外資銀行的機構審批(包括分支機構審批和法人銀行審批)不宜過快,適度保護好中資銀行的傳統優勢,給予中資銀行更充分的緩沖空間,以增強中外銀行在“引進來”和“走出去”上的對等性、協調性。
7、培育和引導中介服務機構快速向國際化水平發展
收購兼并、股權置換、境內外上市活動的復雜性和專業性決定了中介組織在其中的重要作用。跨國巨頭們在對外資本運營的過程中,大多都會聘請本國具有國際經驗的大型投資銀行(如美國的高盛、荷蘭ING等)、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專業機構參與。深圳應充分發揮目前已經形成的金融服務優勢,在政策上支持具備國際視野的高質素本土投資銀行、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服務隊伍的快速發展。
8、鼓勵企業積極進行境內外上市活動,充分利用國際流行金融工具和手段進行對外擴張
現代企(qi)業(ye)(ye)“走出去”離不(bu)開(kai)資(zi)(zi)(zi)本市場的(de)支持。企(qi)業(ye)(ye)根據(ju)自身業(ye)(ye)務(wu)發(fa)(fa)展戰略的(de)需要,積極進行境內(nei)外上(shang)市融資(zi)(zi)(zi),一(yi)方(fang)面(mian)有(you)利(li)(li)于(yu)(yu)企(qi)業(ye)(ye)形(xing)象(xiang)的(de)推廣,有(you)利(li)(li)于(yu)(yu)企(qi)業(ye)(ye)價值(zhi)的(de)體現;另(ling)一(yi)方(fang)面(mian)也(ye)有(you)利(li)(li)于(yu)(yu)企(qi)業(ye)(ye)在(zai)收購(gou)兼并、股(gu)權置(zhi)換(huan)等資(zi)(zi)(zi)本式(shi)擴張過程中(zhong)增加交易的(de)手(shou)段和籌碼。企(qi)業(ye)(ye)在(zai)上(shang)市后可(ke)以充分(fen)利(li)(li)用國(guo)際(ji)流行金(jin)融工具和支付手(shou)段來進行資(zi)(zi)(zi)本運(yun)(yun)營,例如企(qi)業(ye)(ye)將現金(jin)方(fang)式(shi)與定向發(fa)(fa)股(gu)、股(gu)權置(zhi)換(huan)等方(fang)式(shi)結(jie)合運(yun)(yun)用。如聯想收購IBM PC業務的模式。
9、加強國際運營方面的人才引進和培育工作
高端人才的缺乏,已經成為企業成功進行資本運營的瓶頸。建議市政府在加強對于高新技術等產業人才引進的同時,要加大引進高端金融人才的力度,特別是加強對于具有在國際市場上進行收購兼并、股權置換、會計、審計、資產評估等專業領域具有實戰經驗的高端人才的引進。高端金融人才隊伍的培育和引進將對我市企業對外資本運營投資擴張形成有力的支持。
四、深(shen)圳(zhen)企業向國(guo)內市場(chang)的(de)拓展
20年來,深圳企業在向海外拓展同時,向內地拓展更加快速。近年來,深圳企業在內地省市的投資規模急劇增長,部分投資項目已經成為當地省級重點工程。深圳企業的“走出去”戰略有力帶動了當地經濟的發展,促進了深圳與內地省市的經濟、社會和文化交流,成為推動內地經濟改革的重要力量。
1、深圳企業向國內拓展的歷史
90年代初期到中期,深圳企業部分走出去,到內地投資。當時以房地產、商業項目居多。由于當時內地投資環境還不規范,加上很多深圳企業也是非理性投資,有撈一把行為,很多投資項目都失敗了。
90年代后半期到本世紀頭5年,內地投資環境不斷完善,改革開放加快,國企改制,帶來投資機會增多,深圳企業大量開展向國內拓展,并且理性投資,成功幾率提高,投資規模增大。深萬科、康佳、三九、海王、招商銀行、平安保險等一大批企業,在這段時間,借助向國內拓展發展起來。這些企業目前在內地的經營規模已經超過在深圳的經營規模。根據有關部門統計,深圳至少有1200多家上規模企業利用自身的先發優勢,利用“9+2”、振興老工業基地、西部大開發等帶來的新機遇,積極拓展異地市場,成為拉動當地經濟的重要力量。
2、深圳企業向國內拓展的空間布局
深圳企業向國內拓展區域有三個城市圈和三個集中區域。
三個城市圈是:第一個城市圈——上海、北京、廣州、武漢,這是深圳企業對外投資最密集的城市圈,根據深圳市政府駐上海辦事處提供的資料,深圳企業在上海有規模的子公司和地區總部達到90多個。
第二個城市圈——省會和經濟發達城市:南京、蘇州、無錫、寧波、杭州、長沙、南昌、福州、海口、廈門、成都、重慶、貴陽、昆明、南寧、天津、長春、沈陽、大連、青島、西安等,隨著中國經濟發展梯度轉移,這個城市圈在深圳企業對外投資中越來越占有重要地位。
第三個城市圈——中山、東莞、珠海、惠州、佛山、柳州、三亞、宜昌、株州、北海等三線城市,上世紀90年代初期這些城市一度比大中城市率先開發,引來一些深圳企業投資,后來就沒有后勁,這些城市在深圳企業對外投資中占比例不太大,現在很多是早期遺留下來的歷史性投資。
三個集中區域是:泛珠三角地區,長三角地區,環渤海地區。深圳企業上世紀90年代對外投資重點區域是泛珠三角地區,進入本世紀以來,長三角地區成為深圳企業對外投資重點區域。環渤海地區以前深圳企業的投資主要集中在京津地區,隨著環渤海地區崛起,今后將會成為深圳企業對外投資一個新的重點區域。
3、深(shen)圳各(ge)個行業的(de)企業向國內(nei)拓展(zhan)情(qing)況
深圳工業企業向國內拓展相對分散,以上各個區域都存在。
深圳金融業向國內拓展地區相對集中在泛珠三角地區,長三角地區,環渤海地區三個經濟發達地區。
深圳的房地產商大多是立足深圳,輻射全國,采取的是“3+X”的發展模式,3是指珠三角,長三角,和環渤海地區, X是指中西部地區的重點城市,像武漢、成都這樣的中心區域城市。
深(shen)圳商業企業開展向國內拓展的地(di)域主要有:珠江三角洲(zhou)、長江三角洲(zhou)、東北、環(huan)渤海等地(di)。
五、深圳企業向國內拓展原因調查
1、土地資源限制了深圳企業發展
無論工業、房地(di)產(chan)業,其發(fa)展(zhan)都需要(yao)土(tu)地(di)(di)資(zi)源。工(gong)業鏈條的中低端部分,即(ji)生產加工(gong)環節,需要大量土(tu)地(di)(di)建廠(chang)房(fang),深圳已經越來(lai)越缺乏(fa)這個條件。很多工(gong)業項目(mu)缺乏(fa)土(tu)地(di)(di)而往內(nei)地(di)(di)發展。
2、市場容量限制了深圳企業發展
市場容量對金融、商業和房地產企業的發展直接相關,市場容量主要表現為人口和收入、消費能力。
深圳常住人口800多萬,人均年收入已經達到8000美元,屬于收入、消費能力較強地區。但收入、消費總量還是一個有限的數字。深圳社會消費品年銷售總額1000億元,金融機構存款余額10000億元,商品房銷售總額600億元,這個市場容量不能提供金融、商業和房地產企業繼續發展的空間。
3、企業成長的需要、產業發展的規律
深圳(zhen)企(qi)業(ye)向(xiang)內地投資,這是產業(ye)發展的規律(lv)。深圳(zhen)經過上世(shi)紀80-90年(nian)代的(de)經(jing)濟(ji)發(fa)展,市場(chang)已(yi)相對(dui)成熟,成本已(yi)經(jing)提高,深圳土地(di)成本,房價(jia)、水電費、人工(gong)(gong)工(gong)(gong)資(zi)高、工(gong)(gong)業(ye)企(qi)業(ye)生產加工(gong)(gong)部(bu)分難以承受,發(fa)展速度趨緩。深圳各(ge)企(qi)業(ye)也積(ji)累了(le)一定(ding)量的(de)資(zi)本,必然向內地(di)投資(zi),這在工(gong)(gong)業(ye)企(qi)業(ye)體現(xian)的(de)最明顯。
4、追求新的利潤增長點
內地改革開放,國企轉制,給深圳早先發展(zhan)起來(lai)(lai)的企業(ye)(ye)帶(dai)來(lai)(lai)并購機會。內地大量的基(ji)礎設(she)施、城(cheng)市建設(she)項目,給深圳企業(ye)(ye)帶(dai)來(lai)(lai)投資機會。內地消費水平(ping)、收(shou)入水平(ping)提高,給深圳商業(ye)(ye)、金融業(ye)(ye)企業(ye)(ye)帶(dai)來(lai)(lai)發展(zhan)機會。
5、深圳企業(ye)“走出(chu)去”與“企業(ye)外遷”不能劃等號(hao)
深圳企業“走出去”與“企業外遷”不是一回事。 連根拔起(qi)離開深圳的企業行為是(shi)“企業外遷”,而深圳企業“走出去”是企業有意識到內地投資,企業總部還在深圳。目(mu)前我(wo)市企業外(wai)遷主要是擴張(zhang)性外(wai)遷,本質上是一種“走出去”行(xing)為,而真(zhen)正(zheng)連根拔起的(de)離開(kai)深圳的(de)企業很(hen)少。將“走出去”與“企業外遷(qian)”劃等號,本(ben)身(shen)是偷換了(le)概(gai)念。
六、深圳企業向內地拓展過程中遇到的問題
深圳企業在向國內拓展中也存在以下諸多問題:
1、缺乏對當地經濟周期的判斷以及內地投資信息渠道
深圳企業在80年代到90年代初在深圳淘到了第一桶金,普遍嘗到“暴利”的甜頭,就開始大舉進入內地,但是沒有對當地經濟周期進行準確的判斷,對當地的需求和購買力缺乏分析,過早進入,當銷售情況不理想時,實力不夠雄厚的地產商馬上會陷入困境,甚至出現半截工程的現象。
2、市場競爭相當激烈,機會稍縱即逝
現在中國內地經濟(ji)發展進入了“群雄競爭”時代,一個好的項目往往是幾個企業在競爭,市場競爭相當激烈,機會稍縱即逝。如2002年以來,電力企業的經營環境開始發生變化,電力體制改革加快、煤炭價格上漲、發電成本上揚,但“電荒”在全國的蔓延又使得電力投資建設又一次達到高潮,電力市場紛爭的局面愈演愈烈。積極搶占戰略性資源,在有條件的地方布設電源點,增加裝機容量已是各發電企業努力追求的目標。一個好的電源點往往是幾個電力企業在競爭,電力開發市場的形勢非常嚴峻。
3、資金缺乏,很多機會抓不住
目前(qian)很多企業(ye)存在(zai)資金來源單(dan)一、資產負債高企、抵御(yu)市場風險的能力較低的情(qing)況,在(zai)中(zhong)央政府(fu)加緊金融與宏(hong)觀調控的嚴峻形(xing)勢下,很多企業(ye)很難獲得當地金融機構的金融支(zhi)持,這也是制約(yue)深圳企業(ye)向外(wai)拓(tuo)展的重(zhong)要原因。
4、對內地投資監管和控制問題
由于在組織架構上空間的分離,企業的管理環節增多,會出現對外地分公司或子公司的監管不到位和內部控制乏力的問題,這些輕則導致管理和運營成本增加,重則導致分公司或子公司的“內部人”現象嚴重,公司資產嚴重流失,從而使項目流產。
5、缺乏與內地(di)政(zheng)府的溝通協商(shang),缺乏深圳政(zheng)府保護機制,政府和政策資源優勢欠缺
走出去到其它地方投資,必然要利用當地的自然資源和社會資源,和當地政府建立起良好的關系、爭取到好的地方政策支持往往是項目成敗的關鍵。但是作為一家深圳市地方企業,與地方政府是處于兩個層面,所以與之進行有效的溝通必然困難重重。每個項(xiang)目前期工作,選址、可研(yan)、環保(bao)、水(shui)資(zi)源、地質(zhi)等(deng)等(deng)都(dou)要經歷(li)小到縣級政府、大(da)到國家相(xiang)關(guan)部委(wei)的審批。深圳政府屬于一個(ge)運作較為規范透明(ming)的政府,而內(nei)地二三(san)線城(cheng)市(shi)在項目審批上經常出現手(shou)續繁多、時(shi)間太長,致使投(tou)資良機喪(sang)失;而(er)深(shen)圳的(de)(de)(de)地產商(shang)(shang)缺乏與內地政(zheng)府的(de)(de)(de)溝通協商(shang)(shang),可能(neng)會(hui)與當地政(zheng)府的(de)(de)(de)職能(neng)部門(men)出(chu)現摩擦,導致經(jing)營成(cheng)本(ben)上升(如各類罰款收(shou)費等)。深(shen)圳只在北京、上海(hai)設立了政(zheng)府辦事處(chu)并成(cheng)立了深(shen)圳企(qi)業投(tou)資商(shang)(shang)會(hui),其他城市沒有(you)設立了政(zheng)府辦事處(chu),成(cheng)立深(shen)圳企(qi)業投(tou)資商(shang)(shang)會(hui)的(de)(de)(de)也不多。
6、各地政府的各種地方保護主義的政策阻礙企業正常順利進入
在對內地拓展過程中,深圳企業經常碰到當地政府所設置的障礙,即要求本地國有企業在進行股權轉讓時,轉讓對象優先以本地國有或民營企業為主,最后才準深圳的企業進入。
7、 被投資企業管理團隊本身所帶來的風險
對(dui)(dui)外投資(zi)時(shi)所遇到的最大風(feng)險來自于(yu)人的風(feng)險,深圳企(qi)業對(dui)(dui)外投資(zi)中尤其(qi)并購(gou)外地企(qi)業時(shi)經常碰到被(bei)投資(zi)企(qi)業管理團隊本身(shen)所帶來的風(feng)險,其(qi)表(biao)現(xian)在經營理念的差(cha)異、經驗(yan)團隊的自身(shen)能力、職(zhi)業道(dao)德等問(wen)題(ti)。
8、少數深圳企業誠信問題
少(shao)數深(shen)圳民營企(qi)業(ye)素質不高,缺乏誠信(xin),出現了(le)或(huo)(huo)多或(huo)(huo)少(shao)的欺詐消(xiao)費(fei)者的行為,損害了(le)深(shen)圳企(qi)業(ye)形象。如何維護企(qi)業(ye)經營信(xin)譽度和加強企(qi)業(ye)品牌化是(shi)一個重要問題。
七、促進深圳企業向內地拓展的對策
1、加強政府協調作用
政府(fu)要(yao)把開展(zhan)對國(guo)內區(qu)域(yu)合作(zuo)提(ti)到日常管(guan)理高度,進行常態化管(guan)理和精細化管(guan)理。加(jia)強(qiang)“區(qu)域(yu)合作(zuo)辦”機構,將(jiang)其職(zhi)能(neng)(neng)常態化,確定編(bian)制(zhi)和人(ren)員,明確職(zhi)責。目前“區(qu)域(yu)合作(zuo)辦”設在(zai)市發展(zhan)和改(gai)革局規劃處,但沒有(you)固定編(bian)制(zhi)和人(ren)員,履行職(zhi)能(neng)(neng)的能(neng)(neng)力不足(zu)。上海市很早(zao)就設有(you)“上(shang)海市合(he)作交流辦(ban)公室(shi)”負責區域合(he)作,“長(chang)三角(jiao)城市經濟協調(diao)會辦公室”也設在上海。深圳(zhen)市在健全區域合作的領導部門方面需要加大力度。
在(zai)健全政府管理(li)部(bu)門(men)的(de)(de)基礎上,對深圳(zhen)(zhen)企業在(zai)內地投資(zi)(zi)集中且沒有建立投資(zi)(zi)商會(hui)的(de)(de)地區(qu),由市(shi)發展改革局區(qu)域(yu)合(he)作(zuo)辦(ban)牽頭,組建深圳(zhen)(zhen)企業在(zai)內地投資(zi)(zi)集中的(de)(de)城市(shi)的(de)(de)投資(zi)(zi)商會(hui),與所在(zai)城市(shi)的(de)(de)政府形成(cheng)溝通(tong)機制。區(qu)域(yu)合(he)作(zuo)辦(ban)與深圳(zhen)(zhen)總部(bu)型(xing)企業和(he)外地城市(shi)投資(zi)(zi)商會(hui)之(zhi)間形成(cheng)密切的(de)(de)信息交流(liu)關系和(he)高層對話機制。
2、發展“飛地經濟”
“飛地經濟”是在與本市不接壤的地區,拓展歸本市管轄的土地區域,以便在周邊無法獲得土地的情況下彌補本市土地區域的不足。
“飛地經濟” 是國內一些城市近幾年解決經濟飛速發展與土地資源嚴重“先天不足”的矛盾的一種創新舉措, 實踐證明,它通過促進生產要素向最能發揮效率的地區集中,實行對土地的高效集約利用,最大限度地節約土地,從而走出了一條經濟持續發展與合理利用資源的雙贏之路。“飛地經(jing)(jing)(jing)濟”是解決深圳經(jing)(jing)(jing)濟發(fa)展與(yu)土地嚴重(zhong)不足的一條“出(chu)路”。深圳可以選擇廣東省內經(jing)(jing)(jing)濟相對落后同時離深(shen)圳近(jin)、交通便利(li)的(de)地(di)區發展(zhan)“飛(fei)地(di)經濟(ji)”,將生(sheng)產基地(di)建在那(nei)里,把制造(zao)業往“飛(fei)地(di)”轉移,降低(di)商(shang)務成本,從而解決深圳總部經濟(ji)發展(zhan)與腹(fu)地(di)空間(jian)不足的矛盾。
3、在(zai)異地建立深圳工業園
深圳可以借鑒蘇州工業園的模式,實現區域合作、資源整合,突破深圳土地面積對深圳發展的制約,在異地建立深圳工業園。可以在珠三角以及泛珠三角地區(如惠州、梅州、汕頭、韶關、雷州半島、贛州等地)選擇若干區域,設置若干“深圳工業園”,完成以深圳市為中心總部,周邊腹地工業園為“軀干”運行中心的建設模式,解決當前土地緊張以及國際化城市建設中產業升級的需要。
4、完善中介服務體系
建立(li)(li)健全中介(jie)服(fu)務(wu)(wu)體系,進一步建立(li)(li)和完(wan)善投資企(qi)業服(fu)務(wu)(wu)平臺,為(wei)企(qi)業提(ti)供信息咨詢、合作交流等(deng)相關的(de)服(fu)務(wu)(wu)。政(zheng)府可以設立我市集服務招商引資及企業“走出去”等功能于一體的投資促進服務場所,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進行管理,為中外企業和機構提供免費的投資促進便利服務。
5、加強人才培養和支持
建立健全“走出去”人才隊伍建設體系,形成政府、企業和教育培訓單位開展“走出去”人才培養引進機制。“走出去”主管部門及組織、人事部門應制定有針對性的培訓計劃,加強“走出去”專項人才交流培訓工作。各教育培訓機構應積極采取與境內外高校聯合培養、互換交流等方式,鍛煉培養外向型復合人才。相關企業要把人才的發掘和培育放在重要地位,注重在“走出去”實踐中培育使用人才。同時不斷拓展人才引進的領域和渠道,采取有效措施吸引國內外技術、管理、營銷等各類人才。
6、建立深圳企業投資信息系統
建立企業投(tou)資信(xin)息(xi)系統是(shi)便于(yu)企業及時了解和掌(zhang)握國內國際投(tou)資業務動(dong)態、投(tou)資商動(dong)態、資金(jin)信(xin)息(xi)動(dong)態、項目動(dong)態、政府優(you)惠政策(ce)、政策(ce)法規等有關(guan)信(xin)息(xi)等,為企業提供(gong)快速、便捷的投資信息(xi)。
7、加大財政、信貸支持力度
搭建暢順的(de)融資渠道,降低“準(zhun)出”門(men)檻,制定(ding)和實(shi)施優(you)惠(hui)的(de)(de)融資(zi)(zi)(zi)、匯兌、稅收,促進深圳(zhen)企(qi)業向(xiang)內地拓展。企(qi)業“走出去”過(guo)程(cheng)中遇到的(de)(de)資(zi)(zi)(zi)金(jin)問(wen)題,除了(le)通過(guo)自有資(zi)(zi)(zi)金(jin)或銀(yin)行(xing)貸(dai)款等方式(shi)(shi)融資(zi)(zi)(zi),還可(ke)通過(guo)原有股(gu)(gu)東增(zeng)資(zi)(zi)(zi)的(de)(de)方式(shi)(shi)解決(jue)這個難題,但政府要對股(gu)(gu)東增(zeng)資(zi)(zi)(zi)的(de)(de)方式(shi)(shi)予以(yi)支(zhi)持,尤(you)其國(guo)有企(qi)業。政府不但可(ke)以(yi)通過(guo)一般的(de)(de)優(you)惠(hui)融資(zi)(zi)(zi)措施支(zhi)持企(qi)業,對于(yu)政府下屬(shu)企(qi)業也可(ke)通過(guo)追加資(zi)(zi)(zi)本(ben)金(jin)的(de)(de)方法進行(xing)支(zhi)持和鼓勵。 (作(zuo)者單位:深圳職業技術學院(yuan)經(jing)濟管理學院(yuan) )